上期向各位介绍了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HR SSC)的由来和建立目的,不知是否引起了各位的兴趣呢?智享会在2012年和2013年底对企业的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得出了当下企业中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的建立状况,从两次的调研数据当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到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将来的发展哦!
2012年,我们一共收集了232份问卷,其中只有53家企业建立了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占总调研企业的23%。从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的设置情况来看,在设立共享服务中心的53 家企业中,94% 的企业表示在中国设立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其中近一半的企业表示仅在中国有共享服务中心并只服务中国区域员工。 在中国设立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的企业中,大部分把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选址于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也有部分选在天津、南京、武汉、厦门、大连等二三线城市,其选择原因主要考虑到公司的区域分布、人员成本以及语言等一系列客观问题。
从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的运营情况来看,66% 的企业建立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的时间在6 年以下,其中以2-4 年居多。而有关于共享服务中心的员工人数,相信与共享服务中心实现的职责多少和服务对象的规模大小有关。从调研结果来看,大部分企业的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的人数在30 人以下。在资源投入方面,相比硬件投入,软件投入与人员投入所占的比例最多,各占40% 左右。共享服务中心本身是一种整合标准化执行的组织,对于人员投入来说,主要负责在共享服务中心中实现人员招聘、培训、员工日常薪酬福利等职责。
显而易见,这些职责曾是传统人力资源中较为主要的行政工作。另一方面,软件投入主要为系统建设、组织架构、平台搭建、系统维护等职责。软件投入的多少与回报实现程度会直接影响共享服务中心是否能够实现规模经济化,并且做到速度与效率的双赢。
从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来看,大多为企业全体员工。只有7%的共享服务中心按照区域、级别或业务部门进行员工服务。而从图表,我们发现超过四分之三的共享服务中心服务10% 以下的海外员工。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包括23% 的受访者选择了“不适用”,这个选项指的是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设立在中国并仅服务于中国员工的企业。
从以上针对中国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基本情况的调研结果中不难发现,大多数企业还是处于没有计划建立的状态。在笔者对一些受访者进行采访时发现,一部分原因在于企业还没有达到一定的规模,没必要建立共享服务中心;还有一部分受访者甚至对共享服务中心的理解存在偏差。而一些已建立共享服务中心的企业,由于共享服务中心在人力资源行业中还属于相对较新颖的一种人力资源转型模式,因此,他们对于其实际带来的意义还处于初级摸索阶段,形成的规模也并不大。
而在2013年下半年我们的共享服务中心调研中,共收集到236份问卷,保留有效问卷203份,其中有71家企业已经建立了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占总调研企业的35%,虽说与2012年相比数字并未有较大涨幅,但仍可看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搭建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将来这个数字还会不断攀升。参调者被问及所在企业建立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的主要原因。
显然,企业希望通过共享服务模式的创建实现集中、统一的标准化管理流程以及专业分工进行有效服务,从而减少和避免分散化管理中因标准的不一致所造成的不合规性和执行偏差。在实现工作效用度的同时,帮助传统人力资源剥离于事务性职责从而扮演好更为重要的业务战略伙伴角色。意料之外的是,主张消减成本的理念却未被列于建立原因的三甲之一。在此次调研的过程中,共享服务中心的负责人纷纷表示:较少企业会因为成本压力而促使传统人力资源转型,但是成本控制一定是建立共享服务中心后,最重要的衡量指标与最终目的之一。
在此次调研中,关于共享服务中心的内部职责,我们对其的实现比率以及职责服务的成熟度分别进行了统计。我们将每一职责的服务成熟度通过1-5 分来代表,1 分表示该职责服务还未被共享服务中心涵盖,5 分表示该职责服务已被共享服务中心涵盖,并且运营成熟。而对于中间数3 分,其表示该职责服务已被共享服务中心涵盖,但仅处于摸索起步阶段,还不具备清晰地流程和显著的效应。同时,我们将参调者对某一职责打分为4 或5 分的,视为该职责已在共享服务中实现。
根据调研结果,我们列举了实现比率最高的10 项职责及最低的5 项职责。不难发现,具有易于统一标准与管控、业务相对独立、常基于系统支持等特性的职责较易实现,并且也成为共享服务中心建立初期首要考虑进行服务涵盖的对象。而有关人力规划等较为战略,并且需要判断和决策的职责则还未被普及。更多关于服务职责的数据,读者可详见下页数据附表。
值得一提的是,实现比率和实现程度的概念会存在些许差异,以图表为例,在前5 项职责中,“社保、福利等服务内容”和“工资核算、发放、经费计提”两项职责虽不是实现比率最高的服务内容,可却是实现程度最高的,这可能与是否为单一化职责或实现难易程度相关。而“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维护与支持”以及“公司劳动力年检”两项职责却呈相反状态,显然,系统维护与支持是需要时间逐步的完善与优化的。
而关于共享服务职责使用外包服务的情况,我们列举了外包比率最高的前五项职责(见图表)。显而易见,具有专业、政策性强以及外包供应市场相对成熟等特点的职责成为了参调企业首选的外包对象。这一解释在图表:选择外包服务的主要原因中也得以验证。我们根据成立年限不同的共享服务中心未来1-2 年的重点发展内容进行统计(见图表)。结果显示:无论共享服务中心成立的时间有多长,“数据系统搭建与维护”和“ESS 员工自主平台的功能完善”始终为其发展的两项重点内容。雏形型共享服务中心可能主要关注于系统初步搭建,成熟型共享服务中心则更偏重于系统维护与优化。而为了更好的减轻共享服务中心的工作量与实现运营的效率优化,ESS 员工自助平台也将会成为共享服务中心的着重发展与资金投入点。
图中示了不同成立年限,共享服务中心的前三项未来发展重点。随着共享服务中心搭建的逐步稳定,其主要发展方向会趋于人力资源服务热线以及扩大产品线覆盖面上。热线服务需要基于稳定的系统,人员能力的掌握以及流程标准化等多因素趋于完整的情况下予以建设,而产品范围也需要以阶段性成果为导向进行逐步实现。可喜的是,成立六年以上的共享服务中心已开始向人力资源规划等与HRBP、COE 更紧密合作的战略性管理职责迈进,更加体现共享服务中心在企业中的定位及价值。(本文于2015年发布)